涉嫌遮掩外籍车牌,在大马油站添加补贴汽油的车主找到了!根据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证实,涉事男生司机确认是新加坡永久居民,目前已被指示入境大马到警局配合调查。
警已联系涉事车主协助调查
网民“肉搜”助曝光车辆位置
早前,一辆疑似遮掩新加坡车牌的车子,被拍到在柔佛古来一间油站添购RON95补贴汽油,引起关注。警方随后追查到涉事车辆的车主,并已与对方取得联系,指示其前往古来警区总部交通调查组协助调查。
古来警区主任指出,警方将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(3)(e)条文展开调查,即涉及展示被更改或篡改的车辆注册号码。
他也提醒大众,不要擅自遮掩、改动或隐藏车牌号码字母或数字,这些都是违法行为,切勿以身试法。
稍早前,一名网友(@SGRV FRONT MAN)面子书“肉搜”揭露,涉事车辆今天被发现停放在新加坡义顺组屋区停车场。
照片取自网络
贸消局调查涉事油站
违法出售RON95给外籍车
另一方面,柔佛州贸消局局长丽丽丝莎斯琳昨天发文告指出,这起事件是于前天(1月2日)10:36pm在新山古来一带发生。当局在接获投报后,开始调查触法的涉事油站。
“相关油站涉嫌违反了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12A条文,及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,即禁止出售RON95补贴汽油给外国车辆。”
文告中指出,当局已调阅了油站的闭路电视画面,同时也核查了交易记录,发现涉事男司机是没有到柜台进行身份验证的情况下,直接使用非现金的方式在油泵处添油。
“他还没来得及把油加完,疑似在被发现后就急忙停了下来。”
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,所有外国注册车辆一律不可购买RON95,不论司机的国籍为何,仅可添购RON97或非津贴汽油。
她指出,一旦抵触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,即非法购买受管制物品,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0万令吉,或监禁不超过3年,或两者兼施;重犯的话,则可被判罚高达300万令吉,或监禁最高5年,或两者兼施。
若涉案者为公司,最高可被罚款200万令吉,重犯则可达500万令吉。

截图自网络视频
【新闻背景】
外籍车遮车牌添RON95被拍
涉事车主频强调自己是“大马人”
根据早前在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,两名华裔男女在古来一间油站,为一辆疑似新加坡注册的车辆添油,被本地民众阻止、全程拍下留证。
从视频画面明显看出,涉事车辆的车牌首字母“S”和尾字母“M”,疑似被黑色贴纸遮掩,但还是能够隐约看到字母的形状。
涉事男子在被揭发逼问时,立即暂停添油准备离开。而身旁的妇女不断解释他们是“大马人”,强调两人拥有大马身份证,同时也在阻挡车牌被民众拍到。
事件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讨论,有人质疑油站业者没有检查清楚,才会让外国车“有机可乘”。
(网络视频截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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